1.從事有毒物危害作業的工人要定期進行體檢;
2.對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現場按規定采取防護措施;
3.患有皮膚病、眼結膜病、外傷及有過敏反應者,不得從事有毒物危害的作業;
4.按規定使用勞保防護用品,加強個人防護;
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業的場所內吸煙、吃食物,飯前班后必須洗手、漱口;
6.注意勞逸結合,應避免疲勞作業、帶病作業以及其他因作業者的身體條件不行、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受傷害的作業;
7.搞好工地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8.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局部機械通風;
9.凡有職業性接觸毒物的作業場所,必須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濃度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10.有害作業場所,每天應搞好場內清潔衛生;
11.當作業場所有害毒物的濃度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上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