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作業屏蔽服的衣料和成品應符合GB6568.1-86標準的技術要求。
一、面料技術要求
1.屏蔽效率:按GB8568.2-86規定的方法檢驗,A型、C型衣料屏蔽效率不得小于40dB、B型衣料屏蔽效率不得小于30dB。
2.面料電阻:按GB8658.2-86規定的方法檢驗,新的面料電阻不得大于800m(。
3.面料熔斷電流:按GB8568.2-86規定的方法檢驗,A型服面料熔斷電流不得小于5A,B型及C型屏蔽服面料熔斷電流不得小于30A。
4.耐電火花:按GB8568.2-86規定的方法試驗,經耐電火花試驗2分鐘以后,面料炭化破壞面積不得大于300mm2。
5.耐燃:面料與明火接觸或電火花接觸時,必須能夠阻止明火的蔓延,并有良好的阻燃性能。按GB6568.2-86規定的方法試驗,試樣的炭化長不得大于300mm,燒壞面積不得大于100cm2,且燒壞面不得擴散到試樣的邊緣。
6.耐洗滌:多次洗滌后,面料的電氣和耐燃性能無明顯的降低。按GB6568.2-86規定的方法試驗,面料應經受10次“水洗—烘干”過程。在面料作過洗滌試驗后,面料電阻不得大于1(;燃燒損壞面積仍不大于100cm2;A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5A;B型屏蔽服面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30A,屏蔽效率不得低于28dB;C型屏蔽服面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30A,屏蔽效率不得低于30dB。
7.耐汗蝕:按GB6568.2-86中規定的方法試驗,分別進行三次耐酸性汗蝕和耐堿性汗蝕試驗,分別檢測衣料電阻值均不得大于1(。
8.耐磨:按照GB6568.2-86中規定方法檢驗,經500次摩擦試驗后,衣料電阻不得大于1(;A型和C型屏蔽服衣料屏蔽效率不得低于30dB,B型屏蔽服面料屏蔽效率不得低于28dB。
9.透氣性能:按GB6568.2-86中規定方法試驗,透過衣料的空氣流量不得小于35L/m2•s。
10.斷裂強度和斷裂伸長率:按GB6568.2-86中規定的方法試驗,導電纖維衣料的經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343N,緯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94N,經、緯向斷裂伸長率均不得小于10%;對導電涂層類衣料的經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45N,緯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45N,經、緯向斷裂伸長率均不得小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