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系带是安全的一个常识。这是一个“老生常谈”,人人皆知。就是这样一个人人皆知的常识问题,解决起来并非易事。
在有的地方,在有的煤矿,在有的人中,戴安全帽而不系带的现象比比皆是。安全帽的功能是防身的,戴到头上而不系带就失去了本身的价值和原有的功能。有的人出事故,头部被砸,往往与戴安全帽不系带有关。
在煤矿工作的人都知道,下井背一个自救器,以防万一。而这个自救器有多少人会用会使,恐怕谁也不清楚,只有本人自己知道。这跟戴安全帽而不系带一样,仍然是安全的一个常识问题。往往有这样的例子,关键时刻,会使会用自救器的,逃过一劫。拿自救器当摆设的,不会使不会用的,就可能招来灭顶之灾。安全常识包括方方面面,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旮旮旯旯,角角落落,正像“太阳东太阳西,二是二来一是一”一样,来不得半点麻痹和大意,必须尊重它、做到它而不能违背它。谁不尊重“常识”,谁就是“闯红灯”,不安全的几率就多一分。
“先探后掘、边探边掘”是煤矿井下巷道安全施工的一个常识,也是有效防治水患的一个最基础的工作,不按常识办事,就会跌跟头吃苦头,悔之晚矣。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王家岭矿物探人员王益在3月24日、25日探测时,已经从探测数据中发现掘进前方异常,却根据个人经验作出“在探测区域内可以正常掘进”的探测成果表,并先后经过一道道关口,在违背常识上越走越远,最终导致了透水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损失。
由此看来,要让常识成为“常识”,首先要有“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意识。意识决定行为。意识偏离“常识”,行为必然偏离轨道。回归“常识”,尊重“常识”,敬畏“常识”,常识才能成为人们的“保护神”和“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