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安全带、手套,而安全鞋、防护靴,这些用来保护劳动者足部的用品,常常被忽略。事实上,因为劳动者在使用工具、操作机器、搬运物料等作业中,脚通常处于作业姿势的最低部位,随时会接触到笨重、坚硬、带棱角的物体,以至于被砸伤、戳伤或者挤伤;另一方面,如果脚没有站稳,身体就会失去平衡,破坏了正常的作业姿势,可能引发事故。如此看来,保护脚的安全装备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作业条件而选用特制的合适的防护鞋靴,就有可能防止发生足部伤害。但是,你有一双“安全鞋”吗? ">
你有一双“安全鞋”吗?
一说起劳动防护用品,我们最先可能想到的是安全帽、安全带、手套,而安全鞋、防护靴,这些用来保护劳动者足部的用品,常常被忽略。事实上,因为劳动者在使用工具、操作机器、搬运物料等作业中,脚通常处于作业姿势的最低部位,随时会接触到笨重、坚硬、带棱角的物体,以至于被砸伤、戳伤或者挤伤;另一方面,如果脚没有站稳,身体就会失去平衡,破坏了正常的作业姿势,可能引发事故。如此看来,保护脚的安全装备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作业条件而选用特制的合适的防护鞋靴,就有可能防止发生足部伤害。但是,你有一双“安全鞋”吗?
你了解防护鞋靴的功能吗?
目前比较常见的防护鞋靴包括:安全鞋、绝缘鞋、防静电和导电鞋、炼钢鞋和鞋盖、防寒鞋等,另外还有适合筑路工人的鞋底隔热的、适合建筑工人的鞋底加固的、适合食品、酿酒工人的鞋底防潮的防护鞋等。防护鞋靴的功能主要针对工作环境和条件而设定,一般都具有防滑、防刺穿、防挤压的功能,另外就是具有特定功能,比如防导电、防腐蚀等。
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几万起,死亡l万多人。除此之外,职业危害的情况十分严重。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l 六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二亿。要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职业危害,除了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和设施外,还需要完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提高个体防护装备水平,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为什么有的工人上班穿拖鞋?
不戴安全帽,在遭受意外伤害时,由于受伤的是头部,很可能导致严重的损伤甚至死亡;但是不穿防护鞋靴,受到的伤害会相比而言轻得多,很少会危及到生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正确穿戴防护鞋靴往往被工人忽视。
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程钧高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去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很多工人穿着的是球鞋,甚至拖鞋。而按照规定,建筑工地的工人必须根据工作需要穿着保护足趾安全鞋,那样的鞋子因为有钢包鞋头,可以有效避免硬物压伤、金属物戳伤等外来伤害。但是工人穿着的球鞋或者拖鞋,根本就起不到保护足趾的作用。
有资料显示,我国个体防护装备产业经过五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门类比较齐全、产供销比较稳定、产品品种比较丰富,基本上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产业,在减少人员伤亡、保障职工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观念滞后等种种原因,个体防护装备被大部分人忽视,特别是保护手足这种看起来与生命安危无关的劳保用品更是被忽视。有的工人认为工作服装和鞋帽不过是为了统一着装,或者是单位的福利体现的方式,而且有的个体防护装备的确也不适应现代生产的需要,这就导致个体防护装备,包括安全鞋靴得不到重视。
据了解,长期以来,个体防护装备产业与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和发达产业相比,投入不足、发展缓慢。一些企业的主要高科技、高标准的产品都出口了。举一个例子,于二000年进入个体防护领域、连续五年保持PVC工矿靴全国出口第一的记录的向日葵国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其经营额的大部分都来自出口欧洲。其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是不愿意在国内市场销售,只是限于国内企业在劳动者防护装备方面投资较少,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力度不够,行业标准相对滞后。
而程钧也说,制约我国防护鞋靴发展的一个问题是鞋的成本。就目前的大背景来看,购买防护鞋的企业所能接受的价格还存在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而低廉的价格也就决定了产品的成本,从而导致便宜的劳保鞋质量不能过关。
新标准亟需制定
其实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逐步向欧盟标准和ISO标准靠拢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但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个体防护装备的品种、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对个体防护装备产品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也对其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早在一九八八年,原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体系的研究。由于机构的多次变化,劳动防护方面的标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随着我国加入WTO,ISO有关标准的变化,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悉,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还有一部分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
关于涉及安全鞋靴的标准,二00五年一二月,由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持起草制订(修订)的四项国家标准通过审定,这四项标准是《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和《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在福建厦门通过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一一二)组织的审定。这四项标准涵盖了作为重要个体防护装备鞋类的国家质量测试方法和具体质量标准要求。四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的完成,对推动我国鞋类防护装备质量的提高、实现与国际接轨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程钧高工对记者说,以上这四个防护鞋靴的新标准于二00六年完成了报批稿。这四个标准,包括安全鞋、防护鞋、职业鞋,对原来的标准(包括《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耐油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等)相比有很大变化。原来的国家标准属于行业标准,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ALD劳动部的标准,比较侧重于保护足趾方面,并没有体现综合性的防护功能。原来的标准中,除了《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外,其余的标准都将被新标准所取代。
程钧说,安全鞋、防护鞋标准与原来标准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原来标准所涉及的鞋子功能比较单一,但由于作业场所很复杂,对脚的现场防护应具有多功能性;而新标准采用了国际标准,即ISO标准,这跟欧洲标准都是一致的。另外,安全鞋、防护鞋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附加功能。职业鞋方面,主要针对无足趾保护功能的鞋子,体现出一种综合性的防护功能,比目前国内标准的综合性要高。
她介绍说,目前新标准还没有实行。因为需要向WTO通报三个月,据悉该标准已经于六月递交,估计九月份会回复,之后再确定,然后会正式实施。
新标准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新的标准会不会对国内制造安全鞋靴的企业带来很大变化呢?程钧说,新标准的执行主要是对企业技术能力的考验。我国是产鞋大国,一些广东、天津的大型制鞋企业,其产品多以出口型为主。因此,他们都已经达到了国际标准、欧盟标准,在新标准的实施方面应该不存在问题。 新标准强调的不仅仅是防护性能,在物理机械性和舒适性方面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更加体现了人性化。这也就导致安全鞋的成本提高。可以预料的是,一些小企业因为成本增加,或者达不到相应的标准而倒闭,而一些大企业、有足够生产能力的企业,因为产量提高,可以抵消成本增加带来的效果,使企业有更好的发展。
但国内一些其他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有可能还是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制造的安全鞋性能不够稳定,在某方面质量控制上需要增强。
穿什么样的鞋要有监管
穿什么样的防护鞋靴缺乏监管,程钧表示,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监管的缺失导致了事故发生,或者事故发生时劳动者遭受了更大的伤害。
她说,对于使用者来说,应该穿什么样的鞋子,根据职业需求其鞋子需要怎样的防护功能,这样的工作没有人来监督。有的企业有安全员检查,但其力度往往达不到,或者安全员也不能发现工人的防护鞋靴不合格。
监管的另一个目的是检查鞋子是否达到职业要求。程钧表示,公司、企业在采购劳保用品的时候一般会通过劳保公司,即使是大型企业,也不一定直接同厂家联系采购产品,那劳保公司在把住进货质量关方面是否能达到要求,也是问题之一。这样的工作缺乏监管,也导致了一些不合格的劳保用品流入使用者手上。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体防护标准有二种形式:一是专门制定的防护标准,另一种是在产品标准或者其他标准中列出有关防护的要求和指标。从标准的内容上讲,个体防护标准主要有:防护基础标准、防护方法标准、防护产品标准。据初步统计,截至二00四年,我国已经制定个体防护方面的国家标准四五个,其中九个标准正在修订,还有二七个国家标准正在新制定过程中。在这七二个标准中,强制性标准三六个。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安全帽、安全网、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鞋、呼吸器等产品通用技术标准和专门产品类标准。另外,原劳动部、原煤炭部还制定了三0多个有关个体防护方面的行业标准。
从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涵盖范围来看,
包括: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躯干防护、足部防护、手部防护、防坠落等。
头部防护标准有:安全帽、安全帽试验方法等;
呼吸防护标准有: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等;眼面部防护标准有:焊接眼面防护具、焊接护目镜和面罩非光学测试方法等;躯干防护标准有:阻燃防护服、X射线防护服、焊接防护服等;足部防护标准有: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低压绝缘布面胶鞋等;手部防护标准有:劳动保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浸塑手套、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等;防坠落标准有: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带检验方法等。防护鞋靴的种类
(一) 安全鞋。安全鞋也称护趾防砸鞋,主要为了防止物体砸伤脚面和脚趾。如在搬运重物或装卸物料时滚动的圆桶、沉重的管子碰到脚上或不慎踢上尖锐的金属板等。鞋的前包头用抗冲击性好、强度高、重量轻的金属材料做内衬,其强度、抗冲击性能等要经过试验,达到规定标准的方可使用。注意要根据作业轻重选择不同强度的安全鞋。
(二) 绝缘鞋。绝缘鞋的作用是把触电时的危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因为触电时电流是经接触点通过人体流入地面的,所以电气作业时不仅要戴绝缘手套,还要穿绝缘鞋。根据耐压范围有二0kV、六kV和五kV几种绝缘鞋,使用时须根据作业范围选择。绝缘鞋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如受潮或磨损严重,就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三) 防静电和导电鞋。防静电鞋适用于防止人体带静电引起的事故,以及避免二二0V工频电容设备偶然引起对人体的电击。导电鞋用于对人体静电更敏感的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场所。这种鞋有的是安全鞋和橡胶鞋配有防静电或导电的鞋底,整个鞋不用金属,以减少摩擦起火的可能性。鞋从开始使用时就要进行电阻测试。随后还要定期测试,以确保鞋的最大电阻值不超过允许值。 (四) 炼钢鞋及鞋盖。此类鞋也称铸工鞋,主要防止足部的烧烫刺扎。这种鞋要耐压力,不易燃烧,鞋面有油浸牛皮面和帆布镶皮面,鞋底均为轮胎底衬牛皮革。为了防止熔融金属溅液的烫伤,都采用高腰易脱的样式。也可使用鞋盖将鞋口、裤腿盖住,鞋盖多用帆布、石棉、铝膜制成。 (五) 橡胶靴。按其用途有防酸碱靴、防水靴、防油鞋等。防酸碱靴适于作业地面有酸碱及其他腐蚀液的场所,用耐酸碱橡胶制成,也有裤靴连在一起的防酸碱裤靴,防水靴用于地面积水或溅水的作业,基本材料是橡胶,有矿工防水靴、水产专用靴、插秧靴等。防油鞋用于地面有油污的作业,用橡胶或聚乙烯塑料制成,有靴、鞋等多种。
(六) 防寒鞋。适于严寒和低温环境作业时穿用,有棉鞋、皮毛靴和毡靴等,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
除以上几种防护鞋外,还有适合筑路工人的鞋底隔热的,适合建筑工人的鞋底加固的,适合食品、酿酒工人的鞋底防潮的防护鞋等等。防护鞋的选择和使用
(一) 防护鞋靴除了须根据作业条件选择适合的类型外,还应合脚,穿起来使人感到舒适,这一点很重要,要仔细挑选合适的鞋号。
(二) 防护鞋要有防滑的设计,不仅要保护人的脚免遭伤害,而且要防止操作人员被滑倒所引起的事故。
(三) 各种不同性能的防护鞋,要达到各自防护性能的技术指标,如脚趾不被砸伤,脚底不被刺伤,绝缘导电等要求。但安全鞋不是万能的。
(四) 使用防护鞋前要认真检查或测试,在电气和酸碱作业中,破损和有裂纹的防护鞋都是有危险的。
(五) 防护鞋用后要妥善保管,橡胶鞋用后要用清水或消毒剂冲洗并晾干,以延长使用寿命。安全鞋使用规范
防油鞋用于地面积油或溅油的场所;防水鞋用于地面积水或溅水的作业场所;防寒鞋用于低温作业人员的足部保护,以免受冻伤。
防刺穿鞋用于足底保护,防止被各种尖硬物件刺伤。
防砸鞋的主要功能是防坠落物砸伤脚部。鞋的前包头有抗冲击材料。
炼钢鞋主要功能是防烧烫、刺割,应能承受一定静压力和耐一定温度、不易燃。这类鞋适用于冶炼、炉前、铸铁等。
除上述外还有一些特殊的鞋盖配套使用,如帆布、石棉、铝膜材质的鞋盖等。
防护鞋的选用与维护防护鞋的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防护鞋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使用前应对照使用的条件阅读说明书,使用方法要正确。特殊防护鞋,用后应检查并保持清洁,存放于无污染干燥的地方。电力绝缘防护鞋
防护鞋的种类比较多,如皮安全鞋、防静电胶底鞋、胶面防砸安全鞋、绝缘皮鞋、低压绝缘胶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高温防护鞋、防刺穿鞋、焊接防护鞋等。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内容的不同选择使用。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
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
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设想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初步设想是:
一.层次: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分为专业通用标准、门类通用标准和产品技术标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专业通用标准,主要是规定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共性的、最基础的标准,如个体防护装备的分类和术语、选用规划、试验方法等。
第二层次是门类通用标准,主要规定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等门类的通用标准,包括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等,如劳动保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第三层次是产品标准,分二种情况,一是对同类产品(主要防护功能相同产品的集合)规定通用技术条件;二是对某一种产品规定标准,如阻燃防护服。
二. 内容:个体防护装备方面的标准应当包括: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听力防护、躯干防护、手部防护、护肤品、足部防护、防坠落和其他类型防护一0个门类。
三.类型:个体防护装备方面的标准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等三种。基础标准主要对专业通用标准、门类通用标准中最基本的内容作出相应规定,如对有关术语、选用规则、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如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等。方法标准主要对门类通用标准中有关试验方法、检测方法等作出规定,如安全带检测方法、安全帽试验方法等。产品标准主要对同类产品或某一种产品作出相应规定。
个体防护装备 标准体系的进程
一.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政府对预防工伤事故、预防职业危害工作力度的加强,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对个体防护装备的品种、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不仅为个体防护装备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对个体防护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亟需开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研究,从而使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个体防护装备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为了解决国家标准标龄过长、老化以及重复等问题,从二00四年开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国家标准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结束,相关标准的整合修订、单独修订和制定计划,要求二00八年以前必须完成。目前正在确定有关标准制定和修订单位,并将加强督促检查。
三.国际标准的转化
结合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研究,根据我国目前个体防护装备生产、检测、检验的水平,加快ISO、EN(欧洲标准)、JIS(日本工业标准)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个体防护标准的转化工作,以提高我国个体防护装备的水平,实现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