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勞動防護用品。
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要求:
1、為一部分工種的作業人員配備防塵口罩,紗布口罩不得作防塵口罩使用。
2、防毒護具的發放應根據作業人員可能接觸毒物的種類,準確地選擇相應的濾毒罐(盒),每次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效,并按國家標準規定,定時更換濾毒罐(盒)。
3、將帆布、紗、絨、皮、橡膠、塑料、乳膠等材質制成的手套統稱為“勞防手套”,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作業中防割、磨、燒、燙、凍、電擊、靜電、腐蝕、浸水等傷害的實際需要,配備不同防護性能和材質的手套。
4、“護聽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聲頭盔的統稱,用人單位可根據作業場所噪聲的強度和頻率,為作業人員配備。
5、絕緣手套和絕緣鞋除按期更換外,還應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絕緣性能的檢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絕緣性能復測。
6、對眼部可能受鐵屑等雜物飛濺傷害的工種,使用普通玻璃片受沖擊后易碎,會引起佩戴者眼睛間接受傷,必須佩戴防沖擊眼鏡。
7、生產管理、調度、保衛、安全檢查以及實習、外來參觀者等有關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人的生產區域,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8、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有毒有害氣體可能泄漏的作業場所,除對作業人員配備常規勞動防護用品外,還應在現場醒目處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逃生、搶救時應‘急便用。用人單位還應有專人和專門措施,保護其處于良好待用狀態。
9、建筑、橋梁、船舶、工業安裝等高處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架設安全網,作業人員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合理選用和佩帶相應種類的安全帶。
10、考慮到一個工種在不同企業中可能會有不同的作業環境、不同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不同的勞動強度,以及各省市氣候環境、經濟條件的差異,各工種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種類是最低配備標準,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期限未作具體規定,由省級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在制訂本省的配備標準時,根據實際情況增發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規定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