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聲對健康的危害
(1)聽覺系統長期接觸強烈噪聲后,聽覺器官首先受害,主要表現為聽力下降。噪聲引起的聽力損傷主要與噪聲的強度和接觸時間有關。聽力損傷的發 展過程首先是生理性反應,后出現病理改變。生理性聽力下降的特點為脫離噪 聲環境一段時間后即可恢復,而病理性的聽力下降則不能完全恢復或完全不能 恢復。
(2)神經系統表現出有頭痛、頭暈、耳鳴、心悸、易疲倦、易激怒及睡眠 障礙等神經衰弱綜合癥。
(3)心血管系統表現出心率加快或減緩,血壓不穩(趨向增高) ,心電圖呈 缺血型變化的趨勢。
(4)消化系統出現胃腸功能紊亂、食欲減退、消瘦、胃液分泌減少、胃腸 蠕動減慢。
2 防止噪聲危害的措施
(1)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我國 1980 年公布的《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試行)是根據 A 級制定的,以語言聽力損傷為主要依據并參考其他系統的改變。規定工作地點噪聲容許標準為 85dB(A),現有企業暫時達不到的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 90dB(A)。另有規定接觸不足 8h 的工作,噪聲標準可相應放寬, 即接觸時間減半容許放寬 3dB(A),但無論時間多短,噪聲強度最大不得超過 115dB(A)。
(2)控制和消除噪聲源。這是防止噪聲危害的根本措施。應根據具體情況 采取不同的方式解決,對鼓風機、電動機可采取隔離或移出室外;如織機、風動工具可采取改進工藝等技術措施解決,以無梭織機代替有梭織機,以焊接代替鉚接,以壓鑄代替鍛造;此外,加強維修減低不必要的附件或松動的附件的 撞擊噪聲。
(3)合理規劃和設計廠區與廠房。產生強烈噪聲的工廠與居民區以及噪聲 車間和非噪聲車間之間應有一定的距離(防護帶) 。
(4)控制噪聲傳播和反射的技術措施。
a) 吸聲。用多孔材料貼敷在墻壁及屋頂表面,或制成尖劈形式懸掛于屋頂或裝設在墻壁上,以吸收聲能達到的降低噪聲強度的目的;或利用共振原理采用多孔作為吸聲的墻壁結構,均能取得較好的吸聲效果。
b) 消聲。消聲是防止動力性噪聲的主要措施,用于風道和排氣道,常用的有阻性消聲器、抗性消聲器及抗阻復合消聲器,消聲效果較好。
c) 隔聲。一定的材料、結構和將聲源封閉,以達到控制噪聲傳播的目的。常見的有隔聲室、隔聲罩等。
d)隔振。為了防止通過固體傳播的振動性噪聲,必須在機器或振動體的基礎和地板、墻壁連接處設隔振或減震裝置。
(5)個體防護。主要保護聽覺器官,在作業環境噪聲強度比較高或在特殊高噪聲條件下工作,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是一項有效的防護措施。
(6)定期對接觸噪聲的工人進行健康檢查,特別是聽力檢查,觀察聽力變化情況,以便早期發現聽力損傷,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應進行就業前的體檢,取得聽力的基礎材料,并對患有明顯聽覺器官、心血管及神經系統疾病者,禁止其參加強噪聲工作。就業后半年內進行聽力檢查,發現有明顯聽力下 降者應及早調離噪聲作業,以后每年進行一次體檢。
(7)合理安排勞動和休息時間,實行工間休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