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眾多,噪聲污染往往比較嚴重,應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以保障和減少作業人員及駐地群眾的健康危害。
(一)人為噪聲的控制措施
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二)強噪聲作業時間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于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盡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圍群眾的工作,并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后方可施工。
(三)強噪聲機械的降噪措施
1、牽扯到產生強噪聲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業(如預制構件,木門窗制做等),應盡量放在工廠、車間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產生的噪聲。
2、盡量選用低噪聲成備有消聲降噪設備的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強噪聲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砂輪機等)要設置封閉的機械棚,以減少強噪聲的擴散。
(四)加強施工現場的噪聲監測
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監測,采專人管理的原則,根據測量結果,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