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廠高溫作業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分析
1.毒物危害
作業工人接觸到的毒物主要有氟化物、硫化物、瀝青煙、一氧化碳等。毒物主要存在于電解槽附近及煙氣凈化系統。
鋁電解以冰晶石-氧化鋁氟化鋁的熔體為電解質,以炭素材料為電極進行電解。電解時在陰極上析出液態的金屬鋁,在陽極上產生氣體。同時還散發出氟化物、粉塵等污染物為主的電解煙氣。在400℃~600℃溫度下,氧化鋁中仍可含有0.2%~0.5%的水分。原料中的水分與固態氟化鹽在高溫條件下可發生化學反應,同時,進入熔融態電解質中的水分也可與液態的氟化鹽發生化學反應,生成有害的氟化氫。
人體吸入過量的氟,常常會引起骨硬化、骨質增生、斑狀齒等氟骨病,嚴重者使人喪失勞動能力。氟化物還對呼吸道粘膜及皮膚有強烈的刺激和腐蝕作用。我國衛生標準規定,車間空氣中氟化物(以氟計)的最高容許濃度為0.5mg/m3,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對毒物毒性分級的原則,氟化物為Ⅱ級,屬于高度危害。
瀝青煙主要來源于該工序生陽極工段的混捏機、磨粉系統及成型工段。煤瀝青的軟化點為100℃~110℃,屬高溫瀝青。瀝青對人體的主要危害有兩個方面:一是由于瀝青中所含的蒽等光感物質,長時間接觸,并經陽光照射,可引起皮炎;二是瀝青煙對皮膚及粘膜的刺激作用。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對毒物毒性分級的原則,瀝青煙為Ⅲ級,屬于中度危害。
一氧化碳產生于電解槽的陽極,一氧化碳為無色、無嗅氣體。它在血中與血紅蛋白結合而造成組織缺氧。輕度中毒者出現頭痛、頭暈、耳鳴、心悸、惡心、嘔吐、無力、脈快、煩躁、淺至中度昏迷;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縮小、肌張力增強、頻繁抽搐、大小便失禁、肺水腫、嚴重心肌損害等。我國車間空氣中的一氧化碳最高容許濃度為30mg/m3,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對毒物毒性分級的原則,一氧化碳為Ⅱ級,屬于高度危害。
在電解過程中還有硫化物產生。二氧化硫為無色氣體,對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輕度中毒時,皮膚或眼接觸發生炎癥或灼傷;嚴重中毒可在數小時內發生肺水腫、喉水腫、聲帶痙攣而致窒息。我國車間空氣中二氧化硫最高容許濃度為15mg/m3,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對毒物毒性分級的原則,二氧化硫可為Ⅵ級,屬于輕度危害。
2. 粉塵危害
鋁廠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主要有氧化鋁粉塵、石油焦粉塵、瀝青煙塵。氧化鋁粉塵主要存在電解廠房內、氧化鋁貯運系統;煅燒工段的上料系統、排料系統、煅后工段的混捏機、預熱螺旋機以及磨粉系統有粉塵和瀝青煙產生;成型工段也有瀝青煙產生;殘極處理工段的粗碎、配料、篩分等過程均有粉塵產生。天車司機,電解車間工人,炭素粉破碎、篩分等崗位工人受粉塵危害較大。根據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為,生產性粉塵中的氧化鋁粉塵不得超過6mg/m3;其他粉塵(當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不得超過10mg/m3。
3.高溫危害
現行國家標準《高溫作業分級》中規定,工作地點平均WBGT指數等于或大于25℃的作業,即為高溫作業。鋁電解槽電解溫度高達940℃~960℃,是主要的生產性熱源。炭素工段的煅燒、焙燒、連續混捏、預熱螺旋、瀝青熔化生產設備均為生產性熱源。資料表明,環境溫度達到28℃時,人的反應速度、運算能力、感覺敏感性及感覺運動協調功能都明顯下降。高溫使勞動效率降低,增加操作失誤率。主要體現在影響人體的體溫調節和水鹽代謝及循環系統等。高溫還可以抑制中樞神經系統,使工人在操作過程中注意力分散,肌肉工作能力降低,從而導致傷害事故。
4.噪聲危害
產生噪聲的設備主要有凈化系統風機、炭素系統破碎機、球磨機、成型機、給料機、振動篩、輸送機及焙燒煙氣凈化系統風機和除塵風機等。在球磨車間,焦炭研磨產生的噪聲水平高達100dB(A)。在電解車間電解槽附近,使用氣動渣殼破碎機產生的噪聲水平達到100dB(A)。噪聲能引起人聽覺功能敏感度下降甚至造成耳聾,或引起神經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統等疾病,噪聲影響信息交流,促使誤操作發生率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