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的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选用个体防护装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903-2008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3-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护品的总称。
注:在生产作业场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体防护装备。
3.2
防护性能protective properties
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能力。
3.3
有效防护最低指标 minimum effective protection requirement
个体防护装备所具有的最低防护能力。
3.4
有效使用期 effective duration
到达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5
冒顶片帮 roof fall rib spalling
矿井、隧道、涵洞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造成顶部或侧壁大面积的垮塌。
注:工作面、侧壁坍塌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称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